7月18日,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發布《房地產市場政策再優化》稱,7月17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延續和優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措施的通知》,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有關內容進行優化。
優化后的《若干措施》共20條措施,結合國、省有關政策,重點在加大房地產信貸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規范預售許可辦理、提升住房品質等方面進行了優化,保持了政策的延續性與穩定性。
《通知》明確,加大房地產信貸支持力度。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根據房地產市場環境合理確定首付比例。個人按揭貸款放款周期縮短到3個月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湘潭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7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可達90萬元。購買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含)或者購買價格超過150萬元(含)的商品住房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條件不變)。實施購房財政補貼政策。清理兌現歷年來已按規定申報的各類購房補貼。
同時,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湘潭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7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可達90萬元。購買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含)或者購買價格超過150萬元(含)的商品住房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條件不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范圍覆蓋到符合相關政策的靈活就業人員。開放商業銀行購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推行二手房組合貸款業務。
實施購房財政補貼政策。清理兌現歷年來已按規定申報的各類購房補貼。在湘潭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簽訂網簽合同并在1個月內全部繳清契稅的,由契稅收取地財政部門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補貼分兩年兌付,具體實施細則由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拓寬人才購房補貼范圍。對新引進的大專以上學歷及各類技術人員在湘潭市創業就業,與湘潭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錄用為公務員、且在潭工作滿6個月的,在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時可享受購房補貼。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員以及高級技師補貼標準為200元/平方米,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人員及技師補貼標準為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級職稱人員及高級工補貼標準為120元/平方米,全日制專科生及中級工補貼標準為100元/平方米。以上人員同時符合湘潭市現行人才政策相關規定的,按“從高”原則兌現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補貼,補貼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委人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及相關部門制定。各縣市視財力情況出臺人才購房補貼實施細則,給予適當獎補。
引導企業多元化銷售。對當年新進入湘潭市就業創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退役軍人、外地戶籍人口、農村戶籍人口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審核備案后可以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不超過5%的折扣浮動促銷。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科學研判需求,積極拓展市場,加大營銷力度,開展政策宣講和市場推介活動,促進商品房銷售。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高等院校、園區、企業用人單位的高端人才組織集中采購,提供優質房源。
持續穩定商品房價格。繼續實施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防止房價出現不合理波動,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