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為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工作,河南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明確了保障對象、建設標準、租金標準以及相關支持政策等事項。
《意見》中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面向社會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本市無房新市民、青年人供應,原則上不設戶籍和收入限制;產業園區、用人單位配套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優先或定向供應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符合條件的職工。
新建和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 70 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 原則上 70 平方米以下的戶型不低于 70% ) ,已開工或通過既有住房改造的,可依據實際建筑面積適當放寬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低于同地段同品質住房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價格。面向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職工定向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價格可進一步優惠。
此外,《意見》中提到拓寬房源籌集渠道。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閑置房屋,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將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場房源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回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可由國有平臺公司運營管理政府閑置房屋、富余安置房和市場房源轉化的保障性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