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香港金管局向銀行發出指引,修訂適用于物業按揭貸款的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這是香港金管局2009年實施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以來,首次放寬針對住宅物業的措施。
第一:價值1500萬港元或以下的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調整至七成;價值1500萬港元以上至3000萬港元的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調整至六成;價值3000萬港元以上的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維持于五成。為了避免適用按揭比率出現驟降情況,某些樓價水平的按揭比率會以漸進形式改變。非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維持于五成。
第二:非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由五成提升至六成。
第三:以“資產水平”為審批基礎的物業按揭貸款的按揭成數上限由四成提升至五成。此項修訂適用于所有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
第四:取消現時就主要收入來自香港以外地區的按揭貸款申請人,將所適用的按揭成數上限及“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下調10個百分點的要求;同時取消現時按揭申請人因整體按揭成數超過金管局所容許的水平20個百分點時,將所適用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下調5個百分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