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省張掖市高臺縣人民政府網站消息,高臺縣7月4日發布《中共高臺縣委高臺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高臺縣貫徹落實甘肅省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到,向在高臺縣城市規劃區內購買首套剛需商品住宅、改善性商品住宅、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購房人發放購房補貼,適度提高全縣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
《通知》共十方面46條內容。
強化財稅政策支持方面,《通知》要求,落實“六稅兩費”稅費支持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落實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對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和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分別加計5%、10%抵減應納稅額,持續減輕相關服務行業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實施再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要求,推動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支持制造業、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更新改造設備,全面落實國家關于部分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財政貼息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貸款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
高效落實助企政策方面,《通知》要求,降低市場主體運行成本。繼續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氣、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政策,可向相關企業直接提交欠費緩繳申請,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執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落實好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和緩繳社保費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通知》明確,接續實施階段性住房支持政策。由縣住建局會同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出臺階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實施方案,向在高臺縣城市規劃區內購買首套剛需商品住宅、改善性商品住宅、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購房人發放購房補貼。同時,向引進人才及招商引資落地企業相關人員在高臺縣城市規劃區內購房的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人員及執行期限以實施方案為準。
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嚴格執行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到期后恢復繳存比例或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影響。不斷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適度提高全縣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
《通知》規定,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國家和省、市政策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政策措施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