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婚家庭或是年齡在35周歲以上(含)的單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非農業常住戶口滿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六區范圍內無房或所擁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實物分配或未購買部隊經濟適用住房的軍隊轉業、復退軍人。該類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上一條件中除戶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