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違章建筑的建筑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筑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
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筑許可證;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筑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筑物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筑違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