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評估與補償工作的通知(試行)》,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通知主要內容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明確非住宅房屋用途與基準地價土地用途分類對應。堅持房地一體,非住宅房屋用途統一與市基準地價土地用途分類相對應,確保房地用途一級、二級分類相統一。二是明確已經登記的非住宅房屋用途調整、未經登記的非住宅房屋認定處理后的價值評估補償。重點規范原用途為工業類用途調整的,考慮法理和補償政策等綜合因素,明確具體評估補償辦法,做到權責相當、公平補償。三是明確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非住宅房屋的價值評估技術路線。考慮以劃撥和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成本不同,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的總體思路與原則,依據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價評估相關意見,綜合確定其評估技術路線,解決劃撥用地非住宅評估難題。四是明確采用比較法評估非住宅房屋價值或非住宅房屋土地重置成本時的可比實例選取要求和修正或調整幅度。倡導選用土地一級市場招牌掛成交實例作為可比實例和運用基準地價進行評估,提高可比實例選取的容易度和準確度。五是明確非住宅依據價值對等原則可進行不同用途產權調換。強調非住宅房屋的實物補償安置,不是用途與規模的實物對應,而是價值的對等,在符合相關區域規劃的前提下,可以選擇不同用途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尤其是經協商可以用存量安置房進行產權調換,是對非住宅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政策的具體落地,賦予被征收人更多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