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優化城中村全面改造項目審批流程的通知》,提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城中村改造審批流程,持續優化廣州市營商環境,加快推動城中村改造項目落地實施,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通知》深入貫徹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決策部署,落實今年省、市經濟工作會議和高質量發展大會關于有力有序推進中心城區的城中村改造的會議精神,以深化制度改革創新,擴大城市更新領域有效投資。
結合廣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實際情況,《通知》提出加快啟動城市更新前期計劃、優化方案審批流程、支持分片分期實施、優化規劃建設許可手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五個方面共十二條改革措施,將有效推動城中村改造項目順利落地實施。
《通知》鼓勵分片分期實施。項目實施方案可按照“民生先行、靈活分片、動態分期”的原則,明確分片(期)實施計劃,最小分片(期)原則上不小于詳細規劃的導則地塊。其中,每一片(期)應當先行建設復建安置房、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設施以及需組合實施的老舊小區微改造等人居環境改善項目。
為了有序推進拆遷安置,項目實施方案批復并生效后,按照分片(期)實施計劃,推行“簽一片、拆一片、供一片、批一片、建一片”模式,項目每片簽約占總人數80%即可按實施計劃啟動房屋拆除及后續相關工作。
《通知》要求優化規劃建設許可手續,靠前服務,分步建設。在實施方案批復后,改造主體可按規定申請先行開展規劃設計方案、建筑設計方案等技術性審查工作,加快推動項目報批報建。
另外,《通知》明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金融創新助企紓困。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依規為城鎮老舊小區、城市更新項目等民生工程提供金融支持。支持金融產品創新,滿足項目前期工作、復建安置履約和建設、融資區建設等階段的融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