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應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請受理。鄉(鎮)人民政府或鄉(鎮)農村危改領導小組應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農戶申請工作。屬于2008年摸底調查統計在冊的農危房戶的申請,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自行申請有困難的,由村民委員會組織人員幫助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理申請后應如實登記。
申請人應如實申報家庭基本情況,包括: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居住房屋危險等級情況、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年人均收入情況、是否接受過其他渠道的建房補助資金情況。同時,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
1、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補助申請表;
2、民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貧困程度相關證明;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調查核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走訪等方式,對申請人居住房屋危險情況、家庭基本情況、收支情況、是否受過其他渠道的建房補助資金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組織村民進行公開評議。
入戶調查時,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眾參加。調查人員和戶主應分別在調查表上簽字蓋章。在調查房屋危險程度時,按照《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的標準進行評定,同時組織村民進行公開評議。房屋危險程度確定后,由鄉(鎮)家危改領導小組指派技術人員進行復核。
1、改造對象
居住在C級或D級危房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可申請危房改造。已納入易地扶貧搬遷或有搬遷計劃的除外。
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由扶貧部門認定,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由民政部門認定,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由殘聯會同扶貧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
2、改造方式
D級危房,原則上原地拆除重建,鼓勵具備條件的D級危房除險加固。C級危房,因地制宜開展維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維修加固的重點應是消除安全隱患、適度改善使用功能。堅持農戶自建為主的建設方式,對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農戶及多層農房可采用統建方式。
因地制宜推廣農房加固改造、現代生土農房等改良型傳統民居建設經驗,豐富改造方式,降低農戶建房負擔。鼓勵通過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閑置農房等方式,兜底解決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特殊貧困群體基本住房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