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的“關于調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此次新政調整了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計算方式,加大了對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支持力度,并增加租房提取頻次。根據通知,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額度超6萬元。該通知從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通知指出,職工在佛山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其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具體按租金繳納證明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核定。計算公式為: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額度(四舍五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
據悉,多孩家庭是指現有三個以上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的家庭,以職工提供的親子關系佐證材料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計入可提取額度。同一租賃時間段內一個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報提取。
此外,通知還明確增加按月提取方式,職工可選擇按月提取,即一個提取年度內可多次提取,每次提取可申報至當月,不得重復申報。選擇按年提取,與上一次提取間隔12個月以上方可申報。選擇按月提取,與上一次提取間隔1個月以上即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