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已于近期審議通過,并于今年5月1日開始施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共十章七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推進國土空間智慧治理、破解土地管理“難題”、細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規定。
從會上獲悉,《條例》構建了編、審、調、督、用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體系,打造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機器賦碼、一地一碼、一碼管地等制度,推動實現土地管理全流程數字化管理和國土空間智慧治理,并首次將區域耕地保護主體責任提升到地方法規層面。
據介紹,《條例》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推進國土空間智慧治理、破解土地管理“難題”和細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規定。具體來說,《條例》確定國土空間規劃的法定地位,規定實施機器賦碼、一地一碼、一碼管地制度,專項規劃與總體規劃不一致時應當修改專項規劃,通過空間數據智慧治理落實國土空間和地類的唯一性。
《條例》明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這是海南第一次將這一主體責任提升到地方法規層面。《條例》構建起了完整的耕地進出平衡制度體系,在耕地保護激勵引導、方式引導和創新引導方面都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對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推動集中連片造大田和提升農村土地規模經濟效應等意義重大。
在化土地要素保障方面,《條例》規定可以采取彈性年期、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招掛結合等方式供應土地,供應混合用地可以按照主導用途對應的用地性質實行差別化的方式供應土地,對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可以實行整體供應。《條例》提到,要推行全鏈條智慧治理,打造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并確定了土地超市的法定地位和運行機制,進一步推動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市場要素保障機制。
此外,《條例》提到將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推動農村節約集約用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優先用于發展集體所有制經濟和鄉村產業,為鄉村振興提供用地要素保障。另外,《條例》增加了對非法占用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罰則條款,解決了長期以來這一違法行為處置依據不足的難題。
《條例》的施行,是海南通過地方立法對近年來積極探索創新“土地超市”、智慧治理等新舉措的固化和提升,助力推動海南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土地市場營商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