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不動產“帶押過戶”登記申辦指引》。此指引明確了3種服務模式、申請的主體、需提交的申請材料、申請流程、辦理期限等相關事項。
深圳市范圍內(不含深汕合作區)存在抵押登記的不動產,轉讓方、受讓方、貸款銀行協商一致,申請辦理不動產“帶押過戶”相關登記的,適用本指引,無需先行注銷原抵押登記。
銀行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作為貸款人的,可以參照本指引辦理。
服務模式為不動產“帶押過戶”登記業務實行全市通辦。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合適的“帶押過戶”模式,相關的登記事項可以一并申請組合辦理。
抵押狀態下的離婚財產分割、夫妻更名、繼承、遺贈、一次性全額付款購房等情形,可以選擇抵押權變更模式;貸款購買商品房或其他不動產的,可以選擇順位抵押模式或雙預告模式,這三種模式辦理的時間均為3天。
抵押權變更模式為抵押權變更模式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在不注銷原抵押登記的情況下,辦理過戶手續,抵押人變更為受讓方。
順位抵押模式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在不注銷原抵押登記的情況下,辦理過戶手續,抵押人變更為受讓方,并辦理受讓方貸款的順位抵押登記,待受讓方貸款銀行放款將轉讓方借款還清后,注銷原抵押登記。
雙預告模式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辦理轉移預告和抵押權預告后,受讓方貸款銀行放款存入約定的監管賬戶,在不注銷原有抵押登記的情況下,辦理雙預告轉本(正式過戶和順位抵押),劃款結清轉讓方借款,注銷原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