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推動成都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對于對建筑業產值貢獻大、增速快的建筑業企業,按信用評價管理相關規定予以信用激勵,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獎勵。同時,支持企業培育和引進關鍵、緊缺人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給予入選人才資金資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園入學、交流培訓等綜合支持。
《若干措施》支持企業上規模、上臺階,對建筑業產值貢獻大、增速快的建筑業企業,按信用評價管理相關規定予以信用激勵;對年度建筑業產值首次達到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500億元、800億元、1000億元的獨立法人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對于成都市企業的高層次技能人才、緊缺類別注冊執業人才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可按規定享受子女入園入學、便捷就醫、交通出行、保險保障等禮遇支持及高層次人才購房政策支持。
據悉,《措施》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