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為了更好地支持唐山市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滿足青年群體合理租購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唐山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唐山市繳存職工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取消與余額掛鉤。
一、繳存職工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取消余額掛鉤
政策規定:唐山市 45 周歲(含)以下繳存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在連續正常繳存 6 個月(含)以上住房公積金且符合還貸能力和不超過貸款相應最高限額要求的前提下,取消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余額掛鉤。
據統計,在唐山市公積金賬戶繳存正常狀態的職工中,35周歲(含)以下青年群體約有27萬余人。由于參加工作時間較短,大部分人賬戶余額較低,與余額掛鉤僅能獲得30至40萬元左右的公積金貸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住房消費。自2023年4月1日新政施行以來,共計向唐山市青年群體發放貸款992筆、5.42億元,青年群體貸款發放額平均增加約25萬元,購房占比提升4個百分點,需求明顯提升。
二、加大滿足新市民的政策性住房支持
立足于服務民生,加強對保障性住房租購并舉的支持,滿足新市民等群體剛性住房需求,以唐山市安居集團的政策性住房為試點,推出保障性住房租購并舉政策,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互助保障作用,持續助力租購并舉住房制度落實。
政策規定:
(一)對購買新建政策性住房且為首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在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含)以上住房公積金且符合還貸能力和不超過貸款相應最高限額要求的前提下,取消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余額掛鉤;
(二)對租賃唐山市安居集團建設、收購、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的繳存職工,開通公積金抵沖租金業務,實現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租金管理平臺與住房公積金賬戶聯動。
此政策將于2023年6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