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市紅谷灘區開展“美好安家·煥新出發·紅谷灘嗨購好房節”活動。活動期間凡在紅谷灘區未來科學城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且完成合同備案的購房人,可享受3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單套商品房最高不超過5萬元)。未來科學城以外的紅谷灘區范圍內按20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貼(單套商品房最高不超過4萬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關于經濟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支持和滿足市民住房需求,繁榮“五一”節假日消費,經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美好安家·煥新出發·紅谷灘嗨購好房節”活動。
一、活動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為期2個月(在此期間辦理了網簽,但尚未完成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的可順延至2023年7月31日)。
二、活動對象活動期間購買紅谷灘區新建商品住宅的自然人,且已完成合同備案登記。
三、活動內容
(一)購房補貼
活動期間凡在紅谷灘區未來科學城區域內【武功山大道(原320國道)石埠大道以東、南昌大道以南(原祥云大道)、贛江以西、規劃320國道以北合圍區域】購買新建商品房,且完成合同備案的購房人,可享受3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單套商品房最高不超過5萬元)。未來科學城以外的紅谷灘區范圍內按20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貼(單套商品房最高不超過4萬元)。
(二)契稅補貼
活動期間購房,且在具備交房條件后6個月內繳清契稅的購房人,按購房總價(以開票金額為準)的1%給予契稅補貼(單套商品房最高不超過4萬元)。
(三)人才置業補貼
為激勵各類人才來紅谷灘區創業就業,對活動期間內在我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高級技師)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的置業補貼。該項補貼購房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購房補貼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滿5年后,所購住房方可進行產權轉讓)。
四、獎補資金發放流程
(一)購房補貼
1、申請
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購房補貼申請表,初核材料如下:
①購房補貼申請表;
②南昌市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書(蓋章版)復印件,流湖鎮項目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并向新建區住建局復核確認);
③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房地產企業在活動結束后一個月內向區住建局報送收集核實匯總材料。
2、審核
區住建局匯總信息,協調市住建局調取活動期內的網簽及合同備案數據核驗,確定補貼資格、補貼金額,并制定購房補貼發放表,并在收到房地產企業報送材料及取得合同備案數據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驗及制表工作。
3、公示
經審定符合條件的,區住建局將購房補貼發放表在紅谷灘發布等媒體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發放
公示期滿無異議,區住建局按程序將購房補貼申請資金報區財政局核對后,區財政局在5個工作日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區住建局開設的銀行專戶,區住建局根據審批的購房補貼發放表將補貼資金及時劃轉給購房人。
(二)契稅補貼
1、申請
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交易契稅補貼申請表,并初核收集以下材料:
①交易契稅補貼申請表;
②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地產企業在項目具備繳納契稅條件后及時通知購房人辦理契稅繳納手續,并于交房后六個月內向區稅務局報送材料。
2、審核
區稅務局對契稅完稅情況及完稅金額進行審核。在收到房企報送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3、核定
區住建局匯總信息,確定補貼資格、補貼金額,并制定交易契稅補貼發放表。在收到房企報送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
4、公示
經審定符合條件的,區住建局將契稅補貼發放表在紅谷灘區發布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發放
公示期滿無異議,區住建局按程序將契稅補貼申請資金報區財政局核對后,區財政局在5個工作日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區住建局開設的銀行專戶,區住建局根據審批的契稅補貼發放表將補貼資金及時劃轉給購房人。
(三)人才置業補貼
1、申請
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人才置業補貼申請表,并初核收集以下材料:
①人才置業補貼申請表;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電子備案注冊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人才置業補貼材料由房地產企業在活動結束后先報區人社局審核完成與購房補貼材料一并收集匯總向區住建局報送。
2、審核
區人社局對人才類型材料進行審核及認定。在收到房企報送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
3、核定
區住建局匯總信息,確定補貼資格、補貼金額,并制定置業補貼發放表,并在收到房地產企業報送材料及取得合同備案數據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驗及制表工作。
4、公示
經審定符合條件的,區住建局將置業補貼發放表在紅谷灘發布等媒體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發放
公示期滿無異議,區住建局按程序將人才置業補貼申請資金報區財政局核對后,區財政局在5個工作日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區住建局開設的銀行專戶,區住建局根據審批的人才置業補貼發放表將補貼資金及時劃轉給購房人。
五、注意事項
1、領取獎補資金的商品房,原則上不得退房,如確需退房的,已領取的各項獎補資金必須足額退回紅谷灘區政府指定賬戶,并按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支付利息。2023年5月1日之前已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故變更的,不享受本次活動。
2、工抵房、定向商品房和人才房不參加此次促銷活動。
3、購房人弄虛作假騙取購房獎補資金的,除追回所領取的購房獎補資金外,并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工作人員,協助造假騙取住房獎補資金的,負有追回獎補資金的責任,不能追回的負有共同賠償責任,并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本次活動解釋權在紅谷灘區住建局,人才置業補貼人才認定及解釋由紅谷灘區人社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