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從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獲悉,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繼續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顯示,繼續降低貸款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0%。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
同時,繼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出,此次政策調整對《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泉金管〔2022〕1號)中第二條“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泉金管〔2022〕4號)中第一條“降低貸款首付比例”兩項階段性政策的執行期限進行了延長,可以更有效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支持作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購房繳存職工經濟壓力,促進泉州市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按照規定,政策執行以購房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從發文之日起,凡在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完成購房合同登記備案的均可適用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和降低貸款首付比例兩項階段性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