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臺商區出臺《關于進一步引才聚人推動人口落戶鼓勵措施》,對新落戶臺商區人員,購買本區新建(一手房)商品住房,最高給予五萬元一次性補助。
該措施適用于措施發布生效期內首次將戶籍登記于本轄區內的創業、就業及居(租)住人員。措施自2023年3月3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三年。
措施提到,發放落戶獎勵。參照泉州市“涌泉行動”政策,對新落戶本區的本科及以上、大專、中專(高中)應屆畢業生分別給予1萬元、6千元、3千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及每人每月按個人繳納的給予50%社保補助(在本區參保繳費的,社保補助時限不超過24個月)。
同時,新落戶居民的隨遷子女可申請就近就讀片內學校,由教育部門根據落戶時間、住房產權、實際居住等條件按政策規定按序優先安排,保障就近入學。
發放購房補助。對新落戶臺商區人員購買本區新建(一手房)商品住房的,新落戶第一年購買的,給予一萬元一次性補助;第二年購買的,給予兩萬元一次性補助;第三年購買的,給予三萬元一次性補助;第四年購買的,給予四萬元一次性補助;第五年購買的,給予五萬元一次性補助,封頂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