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南昌經開區出臺新政策,將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從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我區購買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不含二手房),且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的,按實際繳納契稅的 50%對買受人子以補貼。以上契稅實行先征后補,
從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給在經開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不含二手房)的買受人發放購房現金。
購買住宅面積達到 90 平方米以上(含 90平方米)的,給予每套發放 6000 元現金;
購買住宅面積 90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每套發放 4000 元現金;
購買非住宅面積達到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給予每套發放 5000元購房現金;
購買非住宅面積 50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每套發放 3000元購房現金
以上現金贈送兌付在繳清契稅后。
購房者在領取購房現金后,原則上不得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如確需撤銷,必須將所獲購房現金返還至購房現金發放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