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麗水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印發《麗水市區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政策意見》(下稱意見),意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切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多孩家庭等住房問題。
意見明確,延續麗房健康發展〔2022〕1號、2號相關政策,其中購買商品住房給予交易稅費留存地方部分60%補貼時間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自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針對18-35周歲青年人群購買市區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給予住宅產權面積對應購房款1.5%的安居購房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麗水還對多孩家庭購房發放補貼。自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麗水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麗水市戶籍二孩家庭給予一次性5萬元/套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套購房補貼。
意見提出,全面落實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麗水市范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同時,麗水將繼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根據意見,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雙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80萬元上調為10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40萬元上調為60萬元。
職工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雙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60萬元上調為8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30萬元上調為50萬元。推出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大力推廣“帶押過戶”業務,推動二手房市場規范發展。
自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麗水市區在售商品房住宅項目,辦理預售許可證滿一年未售罄的商品房,可申請備案價5%以內的上浮價格調整、10%以內的下浮價格調整;辦理預售許可證滿兩年仍未售罄的商品房,可申請備案價10%以內的上下價格調整。申請預售的商品房(含首開和續推),“每期預售建筑面積不少于2萬平方米”調整為“每期預售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1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