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據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蚌埠市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對蚌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通知提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存量房貸款,年限和房齡的核定。住房公積金存量房貸款所購住房房齡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年限加房齡合計不超過40年。
降低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降低存量房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房,房齡10年(含)以內,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齡10年以上30年(含)以內,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房,房齡10年(含)以內,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齡10年以上30年(含)以內,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據介紹,此次政策調整,堅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性屬性,充分考慮剛需和中低收入繳存群體的購房需求,適度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高了剛需和低收入繳存職工購房能力。
蚌埠市(包括市區、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按蚌埠市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193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據介紹,比調整前執行的繳存基數下限1500元增加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