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發布《天津市促進招商引資擴大社會投資若干措施(暫行)》,提出從全市層面高位推動招商工作,著力引入增量資源,同步推動存量資源快速釋放,進一步補齊社會投資短板,優化招商引資環境。
《天津市促進招商引資擴大社會投資若干措施(暫行)》共包括十三條措施,在內容設計重點突出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預期導向。從改善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入手,在疫情平穩轉段后立即出臺招大商、招好商、招有針對性的商政策措施,提級統籌調度,引導各級部門在招商工作中主動作為、大膽嘗試,多角度支持企業在津投資興業,進一步釋放謀發展、抓經濟的強烈信號。二是需求導向。綜合考慮企業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高端人才,加強生產生活配套保障。支持新業態發展,對進入全國性權威榜單的企業,按照一定標準分級分類給予資金獎勵。設立重大項目資金池,每年安排財政資金重點支持符合全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帶動示范作用強、資源整合能力突出的產業項目。三是結果導向。加強招商引資與規劃工作的銜接,對經論證確有必要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土地,采用并聯方式履行方案編制、公示、征求意見等法定程序,進一步提高土地規劃審批效率。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土地出讓等政策,在之前的政策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前期土地利用成本。統籌各區招商工作,指導各區對照產業目錄明確1至2個優勢產業,在政策培育期內給予支持,鼓勵各區開展招商合作,減少同質化競爭,與財政部門跨區合作項目利益共享暫行辦法相銜接。四是市場導向。鼓勵基金招商,提出海河產業基金等要更加緊密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招商,天使母基金要更加注重投小和投早,相關績效評價要從整體效能出發,合理設置基金招商的考核權重。加強市場化合作招商,對新引進的項目,經確認有引薦主體的,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一定比例系數對招商中介或引薦人進行獎勵,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
同時提出,要進一步提升招商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建立一套突出發展導向的考評機制,全力招引一批突破性、帶動性強的重大項目,有效提升經濟發展的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下一步,天津將組織各單位加快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細,盡快出臺配套實施細則,開展多種形式,針對不同群體的政策解讀工作,走出去宣傳,引進來落地。同時,著重做好各項措施對存量企業的支持應用,促進存量資源加快釋放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