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土地市場網發布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印發的《南京市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使用銀行保函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其中提到,在原有以土地競買保證金繳納作為參加土地競買履約保證的基礎上,增加了見索即付銀行保函作為參加土地競買的履約保證方式。
銀行保函指的是由競買人向銀行申請開立的一種見索即付保證函,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南京市土地礦產市場管理中心開立的書面擔保。銀行保函應當明確競買人參與競買地塊的編號,保證該單位有能力繳納競買地塊的競買保證金,且擔保金額應不少于全額土地競買保證金。競買人競得地塊后,須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等額保證金并簽訂相關合同,否則開立保函銀行需履行擔保責任。
銀行保函開具及確認周期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發布后,競買人需要使用保函參與競買的,可向各類商業銀行申請開立《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自開立之日起生效,至競買活動結束后不少于60天(最后一天為節假日的,順延至下1個工作日)。保函開立完畢后,競買人原則上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2個工作日,將保函原件提交至托管銀行,托管銀行對保函的真實性進行核驗,并受市場中心委托負責保函的索賠工作。
銀行保函使用程序為,托管銀行及時進行保函查詢驗證,并在競買報名時間截止前出具《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競買人將保函原件存于委托開具《確認函》的托管銀行,直至土地交易活動結束。市場中心接收《確認函》后,視同競買人完成地塊競買保證金繳納程序,競買人報名成功取得土地競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