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落實省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將12個方面的政策領域,細化形成136條具體的政策舉措。其中,著力恢復和提振消費方面共13條,包括爭取省商務發展資金支持,開展促消費活動,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等。舉辦彭祖伏羊節,打造“淮海新消費”品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共13條,包括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等。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放寬組合貸款政策,擴大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受理范圍。
《實施細則》指出,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產調控政策工具箱,調整優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讓政策,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堅持“房住不炒”,認真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完善征收拆遷安置補償方式,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
大力支持剛需和改善性需求,促進住房需求合理釋放,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政府給予1%補貼的政策延續實施到2023年3月31日,出臺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購房卡”補貼政策。
穩妥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組織市級自律機制商議,綜合研判首套房貸利率下限調整方向和調整幅度,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后續執行過程中,加強信息監測和共享。
此外,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徐州市區(含銅山區)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由7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各市、縣(含賈汪區)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市區(含銅山區)繳存職工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滿足中心規定的條件時,不分單方或雙方申請,提取加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