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佛山公安局發布《關于調整部分區域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稱“通知”),擬在三水、高明、西岸恢復購房入戶。
通知提到,在高明區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區、三水區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區域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通知更特別指出,依本政策入戶后3年內不能在市內跨區遷移(西岸社區的不能跨社區遷移)。
按目前定居佛山的入戶規定,非佛山戶籍的中國公民需要穩定就業3年,并需要達到一定積分,才可入戶。根據2022年第四季度數據,佛山三水區第四季度積分入戶指標是600個,最低入圍分為156.25分;高明區第四季度指標數由原來的100個增加到350個,105.82分即可入戶。而按通知要求,即無需以上條件便可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