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了《蘇州市戶籍準入登記管理辦法》《蘇州市區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辦法均將于 4 月 1 日起施行。
根據《蘇州市區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第四章落戶準則," 累計積分達到 400 分,即符合落戶條件 "。而此前的《2022 年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達標積分值公告》,市區(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500 分,昆山市 590 分,張家港市、常熟市和太倉市 400 分。
直系親屬、蘇州本市大中專院校畢業學生、經過公安機關批準的僑胞、原籍本市回歸人口等,可以直接落戶。
積分落戶項目計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組成。總積分值為基礎分與附加分之和減去扣減分的累計積分數值。
其中,基礎分包括參保情況賦分和居住期限賦分。附加分包括年齡狀況、房產情況、文化學歷、技術技能水平、服兵役情況、繳納住房公積金、投資納稅、社會貢獻、表彰獎勵、發明創造等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