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丹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
新政提出,受疫情影響辦理緩繳公積金的企業職工,在2023年6月30日前申請公積金貸款和提取公積金,可視為正常連續繳存公積金,不受緩繳影響。
同時,繳存職工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再受12個月以上間隔時間限制,在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即可再次申請貸款。
新政還提出,擴大公積金組合貸款合作銀行范圍。在與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合作開展組合貸款業務的基礎上,增加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為新的合作銀行,增加市場資金投放量,最大限度滿足繳存職工貸款需求。
此外,為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壓力,助力企業發展,新政將凍結開發企業階段性擔保保證金比例由10%下調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