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海南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規劃和計劃管控方面,在符合規劃、安全、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鼓勵產業園區集中規劃布局和建設住宿餐飲、商務金融、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配套服務設施,實行共享共用。支持全省產業園區發展“飛地經濟”模式,構建利益分享和投入分擔機制,促進產業園區優化資源配置和項目合理布局。
此外,市場配置方面,對同一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項目實施產業鏈供地,將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兩宗或兩宗以上多種用途地塊(不含住宅用地)一并出讓,整體供應,提高產業鏈項目供地效率。
同時,推廣土地立體開發。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空間分別設立。地上、地下空間所設建設用地使用權、建(構)筑物所有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其他不動產權利可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鼓勵交通樞紐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綜合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鼓勵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公共設施、公共廣場(綠地)、學校操場等的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庫)和商業服務、物流倉儲以及人防與避災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