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正式實施,立法明確禁止“將住房用于群租”,并加大對“二房東”的監管。
據了解,2022年,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6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定于2023年2月1日起實施。
該立法明明確規定禁止群租,廚房、衛生間、陽臺、貯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禁止將違法建筑、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用于出租。
根據規定,以下兩種情況會被定義為群租房:1、人均居住面積低于5平方米的;2、任一出租房間的居住人數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撫養義務關系的除外)。
目前,全市租賃住房約210萬套,占住房總量的26.3%,其中,個人出租住房約180萬套,市場化租賃企業出租約1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約20萬套(間)。在法規征求意見過程中,不少人認為,建設穩定健康的住房租賃體系,要對暴露出的“租金貸”等各類問題重拳出擊,其中,規范管理“二房東”是關鍵。
這也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點。針對“二房東”,《條例》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的轉租房達到規定數量,需依法辦理登記。由此,加強“二房東”管理,以便倒查追溯,保障租客權益。
此次立法還創設性地提出“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按照《條例》,住房租賃企業承租個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的,應當按照規定在商業銀行開立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一次性收取租金超過三個月,以及收取押金超過一個月租金的,超出部分應當存入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該專用賬戶起到“防火墻”的作用:一方面,最大限度保障承租人利益,確保租金不被中途挪用。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平臺的現實運轉,確保企業有充裕的現金流。
《條例》還明確了法律責任:如果“二房東”企業未按規定開立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最高將被處罰款20萬元。這就從立法上為可能出現的“租金貸”等行為加了一道防護鎖,也為合規企業打開了發展空間。
《條例》還規范了房源信息發布,明確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房源信息。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應當核實房屋權屬證明和基本狀況,通過網絡信息平臺發布房源信息的,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發布者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