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湖北黃岡市出臺市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獎補及貼息等政策,近日市政府正式印發《市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獎補及貼息等支持政策》。
該政策適用于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認定標準為: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企業。
政策明確,對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購買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在取得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后,市政府按照1.5萬元/套的標準予以一次性獎勵補貼。對住房租賃企業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期間,市政府按照1000元/套·年的標準予以5年補貼。
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購買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市政府在其運營期間采取貸款貼息的方式給予支持,按每年應支付保障性住房專項貸款利息的30%進行貼息補助,貼息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政策還提到,支持城市利用土地出讓凈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對符合規定的并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計劃項目,積極爭取中央、省各項補助資金支持。
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向保障性租賃住房持有主體提供長期優惠利率貸款,向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多樣化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