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從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為有效緩解停車供需矛盾,西安市發布地方標準《西安市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標準(修編)》(以下簡稱《標準》),用于指導西安市各區及開發區(含西咸新區直管區)國有建設用地內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的配建,藍田縣、周至縣可參照《標準》執行。《標準》于2023年1月4日起實施。
近日,為有效緩解停車供需矛盾,西安市發布地方標準《西安市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標準(修編)》,自2023年1月4日起實施。
本次修編在原《標準》停車分區脈絡基礎上,結合現狀和規劃城市用地情況、路網運行情況、軌道發展水平等相關因素,優化停車分區。對一類區采用停車限制配建策略,將下限調低,調整為“上、下限”控制。
將站城融合重點區(南站(CID)片區核心區,北站片區核心區,東站片區核心區)、市級商務中心及商業商務節點(國際陸港服務中心,高新錦業路中心,曲江CCBD片區,能源金貿區)、副中心(西咸核心區)提升為二類區。
將制造與服務融合區、文化創意旅游區(創新港、文教園片區,軟件新城,機場片區,渭北工業組團,航天板塊,會議中心、紡織城片區,南站(CID)、北站片區、東站片區核心區外圍)提升為三類區。
另外,面向停車需求矛盾大的建筑,調整配建指標。提升居住、醫院、學校等停車需求矛盾較大類建設項目的車位配建標準;同時考慮新型工業,細化工業、倉儲類建設項目的配建標準分類。將工業、物流倉儲、儲備庫類建設項目按容積率將工業分為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