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共7章33條,主要包括總則、房源管理、配租管理、費用管理、后期管理、監督管理和附則。
在房源管理方面。《辦法》明確,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明確房源入庫條件、入庫申請程序、各單位在房源入庫中的審核職責和配租房源發布渠道。
在配租管理方面。《辦法》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對象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可通過網上或現場兩種方式申請租賃資格。配租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配租方式,配租流程分為集中配租和常態化配租兩種形式。每次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5年,合同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續租。
在費用管理方面?!掇k法》明確租金標準不超過市場租金標準的90%,年租金漲幅不超過5%,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繳。明確水、電、氣費價格嚴格執行居民標準,車位租金、物業服務費、運營服務費不高于市場標準。
在后期管理方面。《辦法》明確承租人可按規定申領居住證并享受相應權利,運營單位(產權人)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按照分層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各責任主體管理職責,其中產權人應確保提供的房源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要求,承擔相應質量和安全責任;運營單位負責保障性租賃住房日常管理;承租人應合理合規使用房屋,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分租。
在監督管理方面?!掇k法》明確各責任主體監管職責,其中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各自監管責任,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各區(市)縣對房屋運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管,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運營單位(產權人)、承租人、經紀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