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協議書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 年 月 日,在 處購買的座落在___市____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價款:
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_____年__ 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_______整,¥: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____整,并按房款總價____賠償。
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注:什么樣條件下農村房屋可以進行買賣?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村房屋買賣有效必須符合下列四個條件:
1、購房者主體資格合法。 農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成員,因此購房人必須是該村民集體成員。城市居民不具備購買農村房屋的主體資格。
2、售房者的主體資格合格。賣房人必須對自己的財產有占有、使用、 和處分的權利。對于共同共有的人員來說,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單方面處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買賣有效;
3、購房者應當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請宅基地。如果買房人不符合上述條件,以買賣形式變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這樣的買賣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
4、買賣經過村民委員會同意。這是必經程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對這種物權作出實質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