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連市印發《大連市美麗海灣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將圍繞“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目標,以金石灘美麗海灣優秀案例為示范,著力推進“十四五”期間全市5個美麗海灣建設,到2025年,老虎灘灣、星海灣、紅土崖子灣、塔河灣、普蘭店灣5個海灣將率先建成美麗海灣;到2035年,全市80%以上大中型海灣將建成美麗海灣。
根據方案,美麗海灣建設需要滿足三項“硬條件”:海灣環境質量好。灣區內各類入海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入海河流斷面水質達標、入海排污口實現達標排放。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或持續改善,且達到區域考核目標要求。海岸、海灘長期保持潔凈,海洋垃圾得到有效管控,無明顯可見的漂浮垃圾。建成后,試點區內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海水清澈澄碧,岸灘干凈整潔,實現“水清灘凈”。
海灣生態系統健康。灣區內生態良好,自然岸線保有率高、生態連通性良好,鳥類棲息地等重要環境、濱海濕地等典型生態系統和珍稀瀕危的海洋哺乳類、鳥類等海洋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海灣生態功能得到維持或恢復,海洋風光與鳥語花香融為一體,林密鳥眾,草茂流清,實現“魚鷗翔集”。
親海環境品質優良。灣區內景觀優美、品質優良。具有充足的親海空間(親海岸線),親海區域生態環境品質優良,基礎設施完善、能夠持續滿足群眾在景觀、休閑、趕海、戲水等親海方面的需求,公眾親海滿意度高,實現“人海和諧”。
方案明確建立獎懲機制,按照《遼寧省美麗海灣建設工作方案》,對入選國家級和省級美麗海灣優秀案例的沿海市,下一年度優先安排生態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項目入庫,并通過相關專項資金給予支持。
同時,建立美麗海灣退出機制,原則上以3年為周期開展評估,對灣區內生態環境質量出現嚴重退化、群眾反映生態環境問題強烈并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生態環境事故導致海灣內生態環境質量嚴重退化等情況,取消美麗海灣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