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縣公布《明溪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涉及住房補貼、購房優惠等。將發布購房補貼。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24:00止,在明溪縣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預售的時間在2022年11月30日以前且未竣工驗收的樓盤)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購買商品房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的,可享受補貼。
《措施》顯示,文件實施期內購房消費補貼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若此次消費補貼總額度提前發放完畢,將提前截止申報補貼,期間若停止發放,縣政府將提前五個工作日通告。
文件明確了補貼標準,凡在明溪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購商品住房面積予以每平方米150元的補貼,每套最高補貼不超過2萬元。
購房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另行享受補貼政策: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歷補貼2萬元/套、本科學歷補貼1萬元/套;高級職稱補貼2萬元/套、中級職稱補貼1萬元/套;明溪縣農村人口或非本縣戶籍人口,補貼1萬元/套。
以上另行享受補貼政策只可享受其中一條,就高不重復;一套商品住房備案人有多人時,且有多人符合享受補貼政策條件的,一套商品住房只補貼一人,就高不重復。
文件還提出,鼓勵在縣城購房,提供就學、落戶保障。在明溪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網簽備案證明、首付款發票,可先行辦理落戶及子女入學報名。
引導房產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對在明就業滿1年的務工人員購房,提供部分不低于備案價格85%的優惠房源;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法律政策框架內開展住房團購優惠、以老帶新等促銷活動。
《措施》還要求,各鄉(鎮)要加強宣傳,積極引導鼓勵轄區內人口進城購房,促進城區購房消費,增強城區集聚效應,提升城區發展潛力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