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蘇州住建正式印發《蘇州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辦法》。其中提到,對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土地、財稅、金融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據了解,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的小戶型,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租賃住房,以每套(間)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在蘇州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不設收入線門檻。產業園區配套比例提升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保障產業園區內工人群體。
在土地支持方面,《實施辦法》稱,將采取出讓、租賃或者劃撥方式供應,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面積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允許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