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發布《甘州區2022年階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實施方案》,方案稱,市區財政統籌安排資金4500萬元,向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甘州區城市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者發放購房補貼,一次性補助1.5萬元家電購房消費券,共補助3000套。
原文如下:
市區財政統籌安排資金4500萬元,向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甘州區城市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者發放購房補貼,政府主導的安置房、棚改房、城中村改造用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不在補助政策范圍之列。以上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購房補貼數量按照總量資金控制,至資金全部用完為止。
二、補助范圍
1.補助對象為在甘州區城市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買者。
2.購房戶夫妻雙方均符合補助條件,原則只享受一次補助。
3.購房戶已享受過農村教職工和醫務人員、鄉鎮干部、農民、職教中心教職工、駐張部隊現役軍人等安居工程補助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
三、補助標準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市區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者,一次性補助1.5萬元家電購房消費券,共補助3000套。
四、補助條件
1.購房者購買市區規劃區內經政府批準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住宅。
2.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網簽備案合同、購房發票或首付款收據及相關資料的購房者。
3.購房者2022年6月1日前已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但在6月1日至12月31日撤銷合同又重新備案的不予補助。
4.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
五、申請審批
1.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在申報時應提供經過房地產開發企業確認蓋章的《甘州區2022年階段性住房補助申請表》、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網簽備案合同、購房發票或首付款支付憑證等資料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具體清單見附件。
2.區住房保障辦對購房者申請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向區住建局申請復核,并附相應資料。待區住建局復核通過后,予以發放家電購房消費券。
3.領取補助資金后原則上不予退房,符合法定退房條件的,應退還補助資金后再辦理網簽合同撤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