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布了《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共7章65條,主要內容包括健全治理機制,形成共治共享的發展格局;規范租賃行為,平衡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等。
在健全治理機制,形成共治共享的發展格局方面。一是明確市、區兩級政府的職責;二是明確房屋管理部門是主管部門,并規定了其他相關部門職責;三是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四是要求強化行業自律。
在規范租賃行為,平衡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方面。一是嚴格住房出租要求,明確出租住房應當遵守的規定,禁止群租;二是細化完善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具體要求;三是明確出租人、承租人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同時,鼓勵當事人訂立長期租賃合同,建立穩定的租賃關系。
在加強市場主體管理,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方面。一是加大對個人“二房東”監管力度;二是加強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的管理,包括建立備案制度、從業人員實名從業、規范房源信息發布、實行合同網簽、資金監管要求等;三是對發布房源信息的網絡信息平臺經營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突出民生保障,發揮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用方面。一是確立目標定位,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二是加強源頭規劃,明確編制專項規劃以及重點布局要求;三是明確建設和管理要求,合理設置準入條件和退出機制、優化申請審核流程、完善配租使用規范、規范租金和租期。
在堅持服務監管并重,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方面。一是明確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提供“一站式”服務,并加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二是強化對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務和便利的保障;三是建立租賃價格監測機制,穩定租金水平;四是明確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保障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基本生活。
此外,因公有房屋租賃在租賃關系確立、變更、終止以及租金標準、租賃期限、租賃當事人權利義務等方面,與一般住房租賃存在較大差別,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另行制定公有房屋租賃的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