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經中心副理事長、國家統計局原局長寧吉喆在《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中發表題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的署名文章,其中提到,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具體來看,在如何完善稅收調節機制方面,寧吉喆提出:一要優化稅制結構。要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提高直接稅比重,增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二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要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優化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三要完善消費、財產等方面稅收。要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四要完善稅收征管。要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提升稅收監管能力。
另外,在如何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方面,寧吉喆明確,要拓寬財產性收入渠道。要從農村土地、金融資產人手,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和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眾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還要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有序推動農村宅基地出租、流轉、抵押,探索實現已入市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向當地低收入困難群體傾斜。推動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豐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紅激勵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支持居民合理擁有住房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