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江西省住建廳官網發布《關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落實強省會戰略支持南昌城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此次南昌在“持續完善房地產政策”方面提及,發揮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作用,協調省自然資源廳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力爭將南昌從“集中供地”城市名單中調出。
《措施》提到,持續完善房地產政策。指導南昌因城施策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協調有關部門支持南昌住建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模式、開設專戶銀行。支持南昌推動擔保機構依法依約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保函賠付責任。發揮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作用,協調省自然資源廳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力爭將南昌從“集中供地”城市名單中調出。
《措施》還明確,推動構建住房保障體系。指導南昌利用閑置和低效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存量房屋,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支持南昌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給,將公租房保障范圍從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以下是《措施》全文:
關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落實強省會戰略支持
南昌城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推動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強省會戰略推動南昌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昌城市高質量發展建設方案》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落實落地,支持南昌打造“山水豫章古郡、活力英雄新城”和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建設全國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城市,助力南昌實現“兩個大幅提升”,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開展相關試點示范
(一)大力推進城市更新。指導南昌城市更新國家試點,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機制和標準。指導南昌建立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銜接機制,指導南昌加快建設城市體檢評估信息管理平臺并對接省級平臺。指導南昌完善城市建設專項資金配套政策,設立“南昌城市更新發展基金”。(責任部門:城高發辦、計財處等)
(二)全面推動各類試點。在符合條件前提下,優先支持南昌申報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國家級、省級試點示范,優先支持南昌城鄉建設項目列為國家級、省級重點建設項目,優先支持南昌自主開展各類試點示范和項目謀劃。指導南昌加快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建設,統籌支持海綿城市、城市防洪排澇、水系綜合治理等項目建設。指導南昌市完善城市公園和綠道體系,建設省級生態園林城市。(責任部門:城建處等)
二、支持提升城鄉功能品質
(三)積極開展舊區改造。支持南昌加快推進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改造,將符合條件的改造項目納入國家改造計劃,爭取各級專項補助資金。指導南昌完整居住社區和“1+5+X”鄰里中心建設和開展公共空間、場所的適老化、適兒化改造。支持南昌進一步擴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補貼政策適用范圍,推動加裝電梯惠及更多群眾。支持南昌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相關工作。(責任部門:保障處、城建處、消防處、設計處、房地產處)
(四)精心塑造城市景觀。指導南昌塑造“一江十河串百湖”風貌特色,打造“一江兩岸”世界級濱水活力區和高品質城市客廳,彰顯南昌水都特色。支持南昌加強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地標建筑和重點地段建筑等重大建筑方案審查,提升城市與建筑風貌管控水平。指導南昌重大規劃、重點地區城市設計方案編制實施。(責任部門:消防處)
(五)保護傳承歷史文化。指導南昌建立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體系,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與修繕,提升城市文化品牌。指導南昌推進洪都、江紡等工業遺產片區保護更新與活化利用。(責任部門:消防處)
(六)重點推動水生態治理。支持南昌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攻堅行動,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各駐昌單位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有關要求,推進本單位院內的雨污管網分流改造及錯接、漏接整治工作。指導南昌開展重要岸線生態綜合提升和重點區段水系水環境治理,加強相關技術指導和服務保障。(責任部門:城建處、村鎮處)
(七)積極支持綠色建筑發展。支持南昌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建立綠色建材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跟蹤采信機制。指導南昌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高品質高星級綠色居住建筑建設,出臺綠色建筑驗收細則。(責任部門:設計處)
(八)高標準提升鄉鎮品質。指導南昌周邊鄉鎮開展以“一整治三提升”為重點任務的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打造一批環境美、生活美、人文美、治理美的示范類鄉鎮,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向鄉鎮延伸。(責任部門:村鎮處)
三、支持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九)推動構建住房保障體系。指導南昌利用閑置和低效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存量房屋,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支持南昌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給,將公租房保障范圍從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責任部門:保障處)
(十)持續完善房地產政策。指導南昌因城施策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協調有關部門支持南昌住建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模式、開設專戶銀行。支持南昌推動擔保機構依法依約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保函賠付責任。發揮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作用,協調省自然資源廳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力爭將南昌從“集中供地”城市名單中調出。(責任部門:房地產處)
四、支持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
(十一)努力夯實安全底板。指導南昌開展城市運行安全集中攻堅行動,排查治理重點領域、重點場所、危險房屋安全隱患。指導南昌開展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信息化監管試點。支持南昌開展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支持南昌承辦全國性消防審驗培訓班,提升消防審驗能力水平。(責任部門:城鎮發展服務中心、建管處、消防處、自建房專班)
(十二)積極探索智慧管理。指導南昌智慧城市建設,加快新型基礎設施、物聯網感知體系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南昌高品質智慧社區試點建設。指導南昌城市管理深化改革先行先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責任部門:設計處、城建處、城管處)
(十三)創新改進物業管理。指導南昌完善信用評價機制,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指導南昌強化基層黨組織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多方聯動的物業管理問題協調處理機制。支持南昌創建“紅色物業品牌”“加強物業管理、共建美好家園”項目。(責任部門:房地產處)
五、支持建筑業健康發展
(十四)全力做大做強建筑業。支持綜合實力強、品牌知名度高的建筑業企業總部、區域總部落戶南昌,對其在昌設立子公司的,不受起步級別限制直接申報建筑業企業二級資質,開設“綠色通道”即報即審。支持南昌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打造升級版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十四五”期間培育20家省級以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全面開放共享“江西住建云”相關信息,用好全省統一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機制,支持南昌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到2025年,南昌市建筑業總產值占全省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支持消防產業園建設。(責任部門:建管處、審批處、消防處)
六、支持優化營商環境
(十五)持續深化審批事項改革。建立健全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聯動機制,支持南昌在“拿地即開工”、簡易低風險項目超簡審批、區域審批、并聯審批、聯合圖審、中介成果管理、聯合驗收等方面探索創新、先行先試。指導南昌制定《南昌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探索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指導南昌建設建設工程消防智慧審驗系統,推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與備案抽查工作數字化、智能化。指導南昌編制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審驗技術導則。(責任部門:審批處、建管處、消防處)
(十六)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江西省建設工程學校通過擴大辦學規模和加快江西省建設工程學校新校區及實訓基地建設、優化專業設置、深化校企合作等形式,進一步滿足南昌重點產業技能人才需求。(責任部門: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江西省建設工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