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賣導致的糾紛不絕于耳,究其原因,是賣方為了回籠資金或者期望獲得更高利益,受損的是買房人的利益。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如何避免一房二賣的糾紛。
一房二賣是指出賣人先后或同時以兩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兩個不同的買受人。又稱房屋的二重買賣。
當前,一些房地產公司為獲取更多流動資金,在賣房的同時又拿房產去抵押貸款,出現了“一房兩賣”的欺騙行為。
開發商常常稱消費者一次性付全款便能優惠三個點,有時能優惠的多達五個點以上。消費者一旦付款,開發商就收集公司員工或其親朋好友的戶口本、個人及家庭收入狀況證明等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個人相關資料,以這些人的名義把本來已經賣出的房屋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
貸款到手后,再由開發商以職工或親友的名義按月還本付息,這樣一來,騙取的銀行貸款就為開發商提供了充足的流動資金。表面看,這種方式似乎只是公司的內部運作,公司得利、銀行貸出款項后也能收回,不太會傷害到消費者利益。而實際上,一旦該公司經營遇到問題,造成還款困難時,就會導致銀行和消費者爭奪房產,要么是消費者利益受損,要么銀行無法收回貸款。
遇到一房二賣怎么辦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所以,作為購房者遇到一房二賣的情況,應該收集相關的證據,為去法院起訴做好準備。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首先與開發商試著溝通,運用法律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告訴開發商應該承擔以上責任。與開發商談判不成功后,再選擇聘請律師維權。
如何防止一房二賣
誰都不喜歡糾紛,費時費力,影響正常生活。那么,如何防止一房二賣的發生呢?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之后,應該及時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是期房的,也應該在簽訂合同之后去建設主管部門辦理銷售備案手續并辦理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后,開發商就不能再將房屋出售給他人,您就可以安心等待收房了。
一房二賣的現象如今變得越來越常見,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