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了《深圳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房建類)報建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技術規定(試行)》的通知。
通知表示,為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深府辦函〔2021〕103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我市房建類工程規劃許可階段的BIM建模要求,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了《深圳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房建類)報建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技術規定(試行)》,并經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2022年第17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此規定,為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全面提升規劃管理的 數字化水平,打造國際新型智慧城市標桿和數字中國城市典范,提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房建類)建筑信息模型報建交付的信息化和規范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技術規定。
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除外)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房建類)階段的建筑信息模型報建適用于本規定,深汕特別合作區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