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寧波市區戶口遷移實施細則》,為進一步放寬市區落戶條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并探索戶籍準入年限累計認同,將于10月27日起施行。細則內明確了適用范圍為市六區,指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勤州區(含寧波高新區)、奉化區。
戶口遷移分為居住(就業)落戶、親屬投靠落戶、人才落戶和市內戶口遷移。
一、《細則》第四至第九條,規定了 居住落戶、租賃落戶、投資創業落戶和奉化試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
包括3方面調整:
1、實行“70年產權房即可落戶”,取消原先“繳納社保”的要求;
2、租賃落戶從城鎮地區同一街道(鎮)的成套住宅連續租住登記和社保繳納均滿2年放寬至均滿1年;
3、在奉化城鎮地區同一街道(鎮)的成套住宅連續租住登記滿1年或社保繳納滿1年即可落戶。
二、《細則》第十至第十三條,對 親屬投靠做了規定,主要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等情形。
三、《細則》第十四至第十八條,對 人才落戶做了規定,主要分高級以上人才、本科以上、??埔陨?、全日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生、特殊貢獻落戶等情形。
四、《細則》第十九至第二十三條,對 市內戶口遷移做了規定,主要涵蓋市內戶口自由遷移、投親靠友、租賃落戶、投資創業落戶和社區集體戶等內容。
五、《細則》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七條,主要明確了群眾辦理戶口遷移事項的流程、辦理時限和申請人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落戶引發的法律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