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房住不炒”決策部署,深入貫徹省市“穩增長、防風險、保穩定、惠民生”工作要求,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實現消費市場、房地產市場“雙促進”的目標。南昌市紅谷灘區開展購房促消費活動。凡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購買紅谷灘區新建商品住宅,且已完成合同備案登記,最高發放40000元消費券。
購買建筑面積90㎡以上(含90㎡)的新建商品住房,網簽時間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每套發放40000元消費券;
對購買建筑面積90㎡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網簽時間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每套發放30000元消費券。
發放流程
1.備案。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政數局、區住建局、區司法局派員組成本次活動工作專班,活動期間由購房人向專班提交交易合同備案名單(包括姓名、備案時間、身份證號、手機號、購房面積及對應發放消費券金額等信息)。
2.核驗。專班收集匯總信息后協調市住建局調取活動期內的網簽及合同備案數據核驗(經認定為工抵房源和未對社會公開出售的房源除外),再確定符合發放條件人員名單。
3.發放。符合發放條件的購房人在區政府指定平臺領取消費券,憑消費券在指定的各商戶消費;具體消費券發放和使用方案另行研究制訂。
注意事項
1.已網簽并且完成合同備案的購房人方可享受本次活動。
2.已領取消費券的,原則上不得辦理退房,如確需退房的,已領取消費券并消費的必須等額現金退回紅谷灘區政府指定賬戶。2022年9月30日之前已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故變更的,不享受本次活動。
3.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補貼的,除追回所領取的購房補貼外,并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配合造假騙取住房補貼資金的,負有追回補貼資金的責任,不能追回的負有賠償責任,并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消費券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過期作廢。
6.本次活動核驗購房信息解釋權在紅谷灘區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