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長沙市出臺《長沙市激勵關懷“長沙工匠”政策措施》,從政治關懷、成長激勵、生活關愛3個方面,提出16個政策點,涉及學歷提升補貼、技能競賽獎勵、在長落戶、購房優待、子女教育優待等多個方面,旨在進一步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增強長沙對技能人才吸引力。
從政治關懷、成長激勵、生活關愛多個方面入手,《措施》指出,獲評“長沙工匠”的技能人才將獲得“長沙工匠”證,個人自主參加本崗位專業學歷學習或崗位延伸需求專業學歷學習,在獲得學歷證書后可申請學歷提升獎勵。其中,大專學歷獎補1萬元、本科及以上獎補2萬元。
對獲得全國一類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全國技術能手”及相當層次獎項的高技能人才給予100萬元獎勵,給予培育企業10萬元獎勵;對獲得全國二類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全國技術能手”及相當層次獎項的高技能人才給予50萬元獎勵,給予培育企業5萬元獎勵。
在落戶方面,《措施》指出,“長沙工匠”本人申請可直接落戶,并根據相關政策可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戶。同時,憑證書可在長沙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住房。
對納入《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C類、D類高層次人才管理范疇的“長沙工匠”,享受長沙戶籍人口購房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繳存時間限制。其中,C類高層次人才管理范疇的“長沙工匠”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兒園中選擇就讀入園,D類高層次人才管理范疇的“長沙工匠”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根據家庭住房等實際情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