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加大力度持續促進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包括文化旅游消費、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優化汽車消費環境、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繼續做好消費券發放工作等五大方面,共計十六條措施。
在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方面,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對現有符合安全要求物業改造為租賃住房,簡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調整規劃的手續,盤活存量資源。
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支持有條件的地市結合實際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簡化提取流程。
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勵各地市繼續發放零售業(不含汽車銷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領域消費券,消費券抵扣金額最高不超過20%,時間開展至2022年10月31日。省對各地市發放消費券實行獎補政策,對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發放消費券實際支出的5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1450萬元;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地市按其發放消費券實際支出的7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700萬元。省財政按標準提前將獎補資金下達各市,根據實際財政支出情況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