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銀保監會、證監會6部門發布關于印發《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經過5年左右努力,在重慶市基本建立組織多元、產品豐富、政策有力、市場運行安全高效的綠色金融體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參照國際通行綠色金融標準,識別主要產業部門綠色低碳轉型機遇。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暢通高效,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規模加快增長,綠色金融產品、工具及服務模式創新不斷涌現,綠色產業融資環境逐步改善。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深度融合,綠色金融數字化建設成效顯著。探索跨區域、跨流域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區域生態資源資本化轉型。建立可滿足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農林等主要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和配套激勵機制,支持重慶市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為金融助推長江經濟帶乃至全國經濟綠色低碳發展樹立典范。
提升綠色金融業務發展水平。引導金融機構科學制定綠色金融業務發展規劃,健全綠色金融治理框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綠色信貸計劃,對綠色資產實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按不同資產的綠色程度差異化設定經濟資本占用比例等,引導信貸資源綠色化配置。
增強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管理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內部管理流程,提高綠色金融業務在內部業績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納入信貸發放審核流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綠色金融業務管理,健全綠色信貸環境效益測算方法和制度,推動環境效益外部性內生化,探索環境效益價值實現可行路徑。
推動碳金融市場發展。培育優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探索初始配額有償使用制度,發展農林行業碳匯,探索碳資產配額回購、核證自愿減排量置換等融資業務的可行性。
加強政策支持。發揮好貨幣信貸政策的支持引導作用,研究建立更多創新性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豐富綠色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加大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財政激勵力度,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運用各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支持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提高綠色投資比重,實施綠色金融機構落戶和綠色項目融資主體上市(掛牌)獎勵政策。改革試驗過程中如遇到重大政策突破事項,根據“一事一報”原則,按程序報批后實施。
加強人才保障。完善高層次綠色金融人才引進政策,深化與國內外專業機構、大專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等合作交流,積極發揮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校聯盟作用,探索設立綠色金融研究機構,合作加強人員培訓和能力建設,打造具有金融和環保技術知識的復合型、高層次綠色金融專業人才隊伍。建立綠色金融決策咨詢體系,聯合政府、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等打造重慶市綠色金融決策咨詢智庫,圍繞綠色金融發展突出問題開展專題研究,提供決策咨詢服務。
此外,支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依法依規深化跨省市排污權、水權、林權等環境權益和資產交易,探索建立環境效益和生態價值市場化交易機制。依托“長江綠融通”等系統,推動成渝地區綠色金融服務平臺一體化建設,按照國家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推進信息共享、生態共治。積極爭取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一帶一路”綠色股權投資基金支持成渝地區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