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具體包括降低預售申請條件、鼓勵收購滯銷房、加大風險項目處置力度、統籌項目間資金使用、因地制宜進行驗收五大措施。
就降低預售申請條件方面,《通知》提出,湖州市中心城市范圍內,對分期申請預售的項目,單次申領預售建筑面積從不少于2萬平方米調整為不少于1萬平方米(土地出讓合同有約定及尾期除外)。
同時,《通知》鼓勵收購滯銷房,對困難房地產企業的滯銷房,鼓勵國有企業收購,作為保障安置用房等。
加大風險項目處置力度方面,《通知》提出,經湖州市全力促進房地產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專班認定的出險項目,參照恒大項目風險處置方式,對稅收等政策提供支持。
《通知》提出,對本地區同一個出險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項目,適當放寬資金使用限制,允許項目資金在本地區內不同項目間統籌使用,確保被調出資金的項目在“保交樓”無風險、償還房地產開發貸款、并購融資,且留足至產權辦理所有費用的基礎上,盈余資金可支持其他項目風險處置。
此外,因地制宜進行驗收方面,《通知》提到,對宗地面積較大、開發周期較長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允許采取分期分批竣工驗收、土地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