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湖北省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公告。為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完善宜昌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儲備項目庫,擬面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公開籌集部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籌集范圍為全市范圍內手續完備、債務清晰的在建或未售商品住房。申報主體需要是具有符合籌集條件商品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籌集條件:項目庫存商品住房量較大、消化周期較長;項目周邊配套設施齊全、交通便利;項目布局相對集中,原則上為整棟、整單元且不低于50套;商品住房以小戶型為主,最大不超過140平方米;意向成交價格原則上低于該項目前6個月實際成交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