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蘇省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連云港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額度、首套房認定標準、預售政策及資金監管等。
通知要求,進一步壓實縣區政府穩定房地產市場主體責任。各縣區(管委會)政府在充分調研本地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可進一步出臺促進屬地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調控政策。對于存在非疫情原因連續停工三個月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各縣區(管委會)政府應成立工作專班,落實“一盤一策”機制限期及時協調處置。對于前期已經出現延期交付情況的樓盤,要加強監管,區別情況處置,情況嚴重的,可采取要求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在建樓棟暫緩建設等措施保交樓。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借款人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期間在連云港市購房的職工家庭,無論是否占有產權,父母或子女任一方都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加強改善型住房商業貸款支持。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加大人才購房支持力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C類以上人才、D類人才、碩士(或副高職稱、高級技師)和“雙一流”本科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放寬至120萬元、100萬元、70萬元。夫妻雙方可疊加使用。支持集中批量購買商品房,支持企業團購商品住房,由開發企業給予一定的優惠。
調整商品房預售政策。市區對2021年7月1日后新出讓商住用地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請預售證的項目,對工程形象進度的要求視同信用考評A類企業。采用擔保方式釋放部分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在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的基礎上,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采取商業保函方式,釋放一定數額資金用于房地產項目的建設和運營,上限為重點監管資金額度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