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吉林市發布《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房屋價格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提到,近日,吉林市住建局、市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和中國銀行保監會吉林監管分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信息查詢互通機制規范購房融資的通知》,其中要求,即日起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辦理吉林市區內職工個人二手房貸款業務時,要針對職工在住建部門備案的網簽合同價款和管理中心確認的房產評估價進行比較,使用二者的最低值核定貸款額度。
《通知》明確,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能以房產評估價格作為房屋價值唯一認定標準,請計劃申請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的職工知曉此情況,并在住建部門網簽合同備案時,如實申報備案房屋交易價格。